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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云南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质量,依据《云南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将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学院对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文献综述、实践过程等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督促师生按期完成阶段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二、检查流程

(一)学生填报材料。1. 学生登云南大学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通过“过程文档管理-提交中期检查”,如实填写中期检查表,提交指导教师审核;2. 学生可通过“过程文档管理-提交中间稿”,将已撰写的毕业论文中间稿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二)指导教师审核。1. 导教师登录管理系统,通过“过程文档管理-审核中期检查”,审核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表,给出审核结论;2. 学生目前的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提出针对性具体意见和要求。指导教师中期检查审核前可多次通过“过程文档管理-审核中间稿”,查阅学生已提交的中间稿,提出修改意见。对中期检查表中学生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可审核时通过“返回修改”退回,学生修改后重新提交,指导教师再审核。

对存在问题较多、进度明显滞后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加强教育、指导,并及时向专业负责人反映。应避免出现平时师生交流不够,后期突击完成,造成论文质量低劣、影响正常毕业的情况。

(三)专业(教研室)负责人要对中期检查发现问题较多、进度明显滞后的学生逐一了解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学生端正学习态度,督促指导教师加强指导和检查。

专业(教研室)负责人结合本科生院1月初对题目初审后给到各学院的反馈意见,再次审核题目是否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撰写是否规范,不符合要求的题目须在中期检查前完成修改。

(四)学院应开展毕业论文指导及管理经验的交流,增强指导教师责任心,强化过程指导和管理,加强学术诚信、科研诚信教育,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请向本科生院书面反映。

(五)学院、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应再次梳理本学院、本专2023届开展毕业论文学生情况,对受疫情影响未返校的学生,要做到跟踪掌握,督促指导教师及时跟踪、指导。同时,要核实是否还有应毕业学生(包括退役、重修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未开题的情况,避免疏漏。

三、注意事项

(一)2022年起,教育部、省教育厅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进行学校全覆盖、专业全覆盖的抽检。学校将对2023届所有参加答辩的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盲审)。毕业论文总成绩构成中,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占40%,专家评阅成绩占20%,答辩专家组成绩占40%。请各位老师、同学加以重视。

(二)原则上毕业论文题目在开题报告完成后不得随意变更。本着尊重研究规律和工作实际的态度,中期检查结束前,题目可根据实际由师生商定后修改。题目修改要求及操作流程可在管理系统首页“通知公告管理”查阅。

(三)凡题目、研究方向和内容调整后与开题报告变化较大的论文,学生应按照调整后的内容,重新撰写、提交开题报告,并联系指导教师和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及时重新审核。开题报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由指导教师把关确定。应重新提交开题报告而未要求学生重新提交的,如在后期各种检查、评估中产生不良影响,责任由指导教师承担。

(四)教育部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云南省专业综合评价均已将毕业论文“是否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或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列为重要考核指标且有很高的比例要求,请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充分结合实验、实习、实训、工程实践或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完成毕业论文,并在中期检查表填报该选项。

四、时间安排

(一)20234117:00前,学生完成中期检查表的填报并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二)20234417:00前,指导教师完成中期检查表的审核。

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0871-65031440。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20233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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