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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校级双语教学课程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公共教学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双语教学课程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双语课程教学水平,加快建设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合理的双语教学课程,形成与国际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接轨、符合我校实际并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借鉴意义的双语课程教学模式,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决定启动校级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已批准于2018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

二、认定类别

(一)全英语教学:认定课程在教材、课件、板书、授课、课堂讨论、作业、考试命题等教学环节中全部采用英语为教学语言的课程。

(二)部分英语教学:认定课程在教材、课件、板书、授课、课堂讨论、作业、考试命题等教学环节中同时使用汉语和英语,并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且英文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学时50%及以上的课程。

三、认定流程

学校将于本学期第12周前组织专家开展随堂听课,并结合学生问卷调查评教情况,做出综合成绩评定(专家课堂评价占60%,学生问卷调查评教占40%)。

对于已批准于2018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可书面提出申请放弃认定资格。

四、课程评价与奖励

(一)学校根据申请认定双语教学课程的综合成绩给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结果。每学期认定优秀课程比例不超过20%,良好课程比例不超过40%。

(二)对于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双语课程,属于认定通过课程。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双语教学课程,属于认定不通过课程,在整改完成后可再次申请开课。

(三)根据专家课堂评价和学生问卷调查评教,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为不合格:任何一位专家课堂评价低于60分;学生问卷调查评教低于60分;综合成绩评定低于60分。

(四)双语教学课程主讲教师的工作量,按照《云南大学教学绩效核算办法》的工作量标准计算,全英语教学课程按照标准课时数乘以系数2.0计算,部分英语教学课程(50%及以上课时为英语)按照标准课时数乘以系数1.5计算。

(五)在课程建设项目遴选时,同等条件下对双语教学课程给予倾斜;在评优评奖时,同等条件下对双语教学的教学成果予以倾斜。

五、其它事项

(一)每位教师每学期只能申报1门双语教学课程,有效期内总量不能超过3门。

(二)被认定通过的双语教学课程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不得再重复认定;被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双语教学课程需在3年内连续开设不少于3学期。此规定适用自2017年及以后认定的双语课程。

(三)请学院统一于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12:00前将《认定表》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教学研究科(明远楼205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3006943@qq.com。

附件:云南大学双语教学课程认定表

云南大学教务处

2018年9月27日

(联系人:陈菲菲 张志东,联系电话:65033907)

附件:云南大学双语教学课程认定表.docx(大小:1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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