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好省政府惠民实事,认真贯彻《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县(市)学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高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浸润行动”)支教学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25年秋季学期(共4个月)
二、支教形式
选派体育、美育相关专业80名优秀学生至云南大学对口帮扶的景洪市、鲁甸县进行驻点帮扶支教。其中,体育学院40名,20名派驻至景洪市,20名派驻至鲁甸县;艺术与设计学院20名,包括10名美术专业、10名音乐舞蹈相关专业学生,景洪市、鲁甸县各派驻10名(5名美术相关专业学生、5名音乐相关专业)学生;昌新国际艺术学院20名,包括10名美术专业、10名音乐舞蹈相关专业学生,景洪市、鲁甸县各派驻10名(5名美术相关专业学生、5名音乐舞蹈相关专业)学生。支教学科包含小学、初中的体育、音乐、美术、舞蹈4门学科。
三、支教工作内容
(一)在带队教师和驻点学校学科教师的指导下,每周完成不少于10个课时的体育或5个课时的音乐、美术教学任务。
(二)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体育或音乐、美术社团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教研活动;至少到派驻县市的非驻点学校巡回授课2次;每学期至少参与组织2次体育比赛或美育展演展示活动,至少参与组1次全校性运动会或艺术节。
(三)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或音乐、美术活动。
(四)协助驻点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和视力健康监测。
(五)结合支教工作开展教育调查和教育科研,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
(六)完成带队教师或驻点中小学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条件保障
(一)学校对完成支教工作任务且考核为“优秀”的学生,颁发“优秀浸润行动计划工作者”荣誉证书。
(二)对支教学生中表现优秀的党员、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予以表彰,优秀学生优先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优先发展党员。
(三)支教学生工作期间的在校课程经任课教师同意后以考查方式考核。其中,平时成绩原则上认定为“优秀”。
(四)激励措施:一是“大学生年度人物(实践类)”评选指标单列每年给浸润行动“1+1”(1个年度人物+1个年度人物提名)名额;二是在参加浸润行动并被认定为“合格”的支教学生中遴选不低于15%的共青团员,授予校级“五四表彰--浸润行动专项”优秀共青团员;三是在校级奖学金(创新创业类)中设单项奖学金,满足条件的同学均可申报;四是综合测评(社会实践社会服务)项加分,各学院根据学校办法制定本单位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五是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设“浸润行动专项”,学生可结合帮扶工作和所学专业自主组队申报。
(五)学校为支教学生每人每月发放2250元支教补助。每学期承担昆明至驻点学校往返路费1次。为每位支教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遴选条件
(一)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优先遴选大学三、四年级学生。
(二)思想政治觉悟高,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人情,服从安排。
(三)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学习态度端正,道德品质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精神面貌。
(四)专业素质强,组织纪律观念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优先入选。
(五)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无沟通障碍,身心健康。
六、时间安排
(一)6月26日前,相关学院组织遴选,将2025年秋季学期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教学生和带队教师信息表(见附件)签字盖章报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明远楼209)。
(二)8月下旬,学校对支教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8月下旬,学校送支教学生至景洪市、鲁甸县,与当地教育部门完成支教团交接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电话:0871-65031440。
附件:XX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第五期学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教学生和带队教师名单
本科生院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