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云南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建学评[2025]60号),我校建筑学专业已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评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改进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8]4号)规定,我校可直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授权。
根据《云南省学位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学位[2021]15号)以及《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云学位办[2023]7号)相关要求,经学院申报,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我校建筑学专业已达到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授权备案要求,完成了学校自主审核程序,即将上报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本科生院反映。
联系电话:0871-65032602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