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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云南大学2018年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及2018年已立项校级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是我校“四个育人”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大学生科研思维、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对大学生综合能力提升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双一流”建设对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学校教务处统筹规划,自2018年始,增加了对我校本科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次数和立项数量,并拟定了《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拟通过每年多次申报、多类型项目申报、增加经费资助等改革措施,鼓励更多在校大学生通过申报、完成项目得到科研训练、创新创业实践锻炼的机会,从这些训练、实践中得到提升,为今后继续深造、创新创业及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教务处本着“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面向全校本科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每年安排四次集中申报,其中第一次申报社会调查类项目(校级);第二次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通过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逐级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三次申报文化创意类项目(校级);第四次申报科技创新类项目(校级)。

为了对我校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学、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教务处加强信息化建设,于今年10月份引入了南京先极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180.108.46.32:81/yndx_cx/Index.aspx)(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今后项目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研究成果提交等流程均须通过该“管理系统”完成。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拟组织开展云南大学2018年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科技创新类)项目的集中申报,同时组织对已立项的2018年校级人文社会调查类项目、校级(不包括最终立项为国家级、省级大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类、创业训练类、创业实践类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就本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促进我校本科教学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落实“科研育人、实践育人”。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将持续开展科研创新创业训练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健全“院-校-省-国家”四级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体系,扩大大学生科研项目参与率,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培育,从而落实我校“(全覆盖)教育-(广泛)参与-(重点)培育-(优质)孵化”这一金字塔式四阶创新创业教育理念。

(二)、立项范围

科技创新类项目鼓励开展某学科或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性、前沿性、应用性的科技创新探索研究;或者提出科技研究命题,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开展创新性的实验,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项目以科技创新为主要目标,注重探索性研究

本类项目(预期)成果表现形式以论文、作品、专利等为主。

(三)、申报范围

各学院应鼓励学生开展科研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学生科研项目参与率和工作量纳入每年对学院和教师考核。

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均可参加项目申报。每个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本次2018级学生、毕业年级学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每位学生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个人主持及参入未结题的教务处组织的各类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达到3项的学生不得申报;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项目立项后,成员特别是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调整,若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通过“管理系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项目组成员实行“只减不增”的原则,执行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允许新增成员;同时需要明确,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而终止的项目,原则上联合校财务处追回已拨付经费。请各申报及组建团队时慎重考虑。

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学生可邀请在相关学科领域内有造诣的校内教师、校外企业导师作为指导教师,也可由学院指定。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科背景或科研经历。

如有校外企业导师请学院审核后由系统管理员添加到“管理系统”的本学院教师信息中,学生方能选择到该导师(本学院校外导师教工号统一编号做为该导师登录管理系统账号,编号统一为8位,即:学院简称的首拼音+数字,如生科学院的校外导师编号:skxy0001、skxy0002、…)。

为保证指导质量,本次申报中每位教师最多只能担任2个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且该教师指导教务处组织的各类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含本次申报的)总数不得超过8项

(四)、项目周期

本次申报的项目执行周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之前必须结题。

(五)、经费资助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完成质量,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经研究,学校按照0.6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申报项目须提出具有科技创新价值,有探索性、难度适合、工作量在项目执行周期内可以完成的目标,并制定合理的项目经费预算。

(六)、各学院推荐名额

考虑到各学院实际情况,本次申报的“科技创新类”项目对各学院不设申报名额,请各学院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创造各种条件平台为学生科研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实施提供保障。

各学院评审推荐时须根据通知中“科技创新类项目”的立项范围,认真把关,择优推荐,保证申报项目质量。

(七)、申报流程

学生参照“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登录系统下载),登录系统(账号及初始密码均为学号)后根据要求填写“流程管理-立项申请书-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学生填写完成后,需要及时联系指导教师,教师通过本人教工号登录“管理系统”,查找到所指导的项目,对项目填写指导教师修改、审核意见(也可多次返回给学生,修改后再提交教师审核),并将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审核“通过”提交学院,不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审核“退回”(审核意见中明确“不同意推荐。”)。

(八)、评审方式

各学院应明确学院系统管理员及项目评审专家及专家组长人员,人员应能在一段时间内较为稳定,如有变更请及时书面告知教务处变更,避免影响本项工作进展。

各学院由学院指定的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分配本学院待审核项目给学院推荐的专家评审、根据专家综合意见代表学院向学校提交拟推荐项目、数据收集整理等工作。

每次评审,学院应选定相同的三或五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当次学院拟评审项目进行评审、评分(如待评审项目较多,确有需要可安排两组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应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并需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每次评审需确定一名专家组长,原则上组长应由学院分管院领导担任。

评审专家代表本学院对学生申报的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项目立项评审,并根据本申报通知要求及学院的评审原则对项目进行评审。但必须简单多数专家评审通过且平均得分不低于60分的项目方可推荐到学校。

学院可以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答辩,答辩申报书应从“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答辩结束后评审专家请通过“管理系统”填写评审意见及评分。

对由学院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拟推荐立项项目,由学校教务处复核最终确定是否立项,并公布立项名单。

(九)、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1.学生申报书填报、指导教师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

2.学院评审、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管理系统”中已设置了上述两项工作的截止时间,请务必重视,及时提交,过期提交不了。)

3.各学院拟推荐项目名单提交后将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该表从管理系统中导出后打印)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交一份电子版)。

4.学校教务处不再收学生纸质版申请书,学院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书。

 

二、开展2018年校级人文社会调查类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类、创业训练类、创业实践类项目)中期检查

(一)、本次中期检查范围

对2018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训练(人文社会调查类)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类、创业训练类、创业实践类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各学院项目清单请登录“管理系统”自行查阅),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提前在系统中完成材料填报、提交。

(二)、中期检查组织部门

由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做好上述项目的本次中期检查工作。学院组织审核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审核、评分,并明确审核结论。

(三)、审核流程

每次审核,学院应选定相同的三或五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当次学院项目进行审核、评分(如待审核项目较多,确有需要可安排两组专家审核)。审核专家应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并需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每次审核需确定一名专家组长,原则上组长应由学院分管院领导担任。

由学院系统管理员建立专家组,并将项目同时分配给相同的三或五位专家审核。专家审核后提交,系统管理员代表学院给出最终审核意见并提交到学校。

(四)、学生中期检查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学生需登录“管理系统”提交以下材料供指导教师及学院专家审核(报告、总结类材料提交Word版格式、其余材料提交PDF格式)。

1.季度进展材料:不少于2次的季度进展材料(即项目日志),通过“管理系统”中“流程管理—季度进展表”提交。可在“管理系统”中下载供参考的模板。

2.经费使用:根据实际使用支出填报。通过管理系统中“流程管理—项目列支”填报。根据经费划拨通知,本次检查的项目使用经费不要求经报销支出,但是经费要用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且单项支出达1000元的必需提供正规发票做为证明(票据扫描件可做为中期检查表附件一并压缩上传)。

3.中期检查报告1份:将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不包括成果材料)压缩后通过“管理系统”中“流程管理—中期检查表”的“附件”上传提交。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中期报告)。可在“管理系统”中下载供参考的模板。

4.项目研究阶段成果材料:通过管理系统中“流程管理—提交项目成果”填报。发表的文章需要上传期刊封面、扉页、文章所在页面。所有成果材料打包上传,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成果)。

(五)、指导教师审核中期检查材料

项目负责人提交完材料后,需及时通知指导教师登录“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教师登录后通过“流程管理-审核季度进展”、“流程管理-审核列支”、“流程管理-审核中期检查”分别对以上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可以提交到学院;审核退回,可以退回至项目负责人,要求学生修改。

(六)、专家审核

学院中期检查审核形式以网评为主,鼓励学院组织现场汇报答辩。如组织答辩请学院提前通知项目组答辩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等,便于项目组准备。需要提前说明的是,所有项目的结题验收必须进行现场答辩,包括项目组汇报、专家评审打分等环节。

审核专家除检查学生提交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的季度进展材料、项目研究阶段成果材料外,还应结合项目申报书提出的研究内容、阶段安排、经费预算等考察该项目的实施及进展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成果、经费支出及是否合理等。最终通过审查给出项目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和建议,综合给出中期检查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为优秀、通过、退回(即不通过)三级。对审核意见为“退回(即不通过)”的项目,专家须在审核意见中对该项目是否能继续完成做出评估。

(七)、学院审核

学院系统管理员代表学院综合几位专家的审核意见给出最终审核意见并提交到学校,最终审核意见须以简单多数专家综合审核意见为准。

对最终审核意见为“退回(即不通过)”的项目,学院需要通知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一起提出整改意见并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没有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的学校将终止该项目,同时原则上将联合校财务处追回已拨经费。

各学院应逐步健全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完善创新创业训练平台、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平台为学生科研创新创业项目实施提供保障。学院和指导教师应做好项目日常督促管理,要求项目组认真按时完成项目阶段性任务。自2019年开始,凡因各种原因发生项目终止、延期的学院,学校将根据其上一年度评审结果中终止、延期的项目数在申报推荐立项的项目数基础上扣减相应级别的立项数,该项目后续结题工作量不再计算

(八)、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1.2018年12月25日,完成学生项目材料提交及指导教师审核;

2.2018年12月31日,完成学院中期检查专家评审及学院系统管理员审核提交。

3.各学院完成审核提交后将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该表从管理系统中导出后打印)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交一份电子版)。

4.如有审核“退回(不通过)”的项目,整改意见也须一并报送。

5.学校教务处不再收学生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材料,学院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 

   另外,教务处已经建立了一个学生交流使用的“云大大创交流群”(QQ群号:633470528),一些相关事项会在群里通知、解答,请各项目负责学生务必加入,相互交流。另外还建了一个各学院系统管理员老师交流使用的“云大大创管理员”(QQ群号:631827923),还没有加入的管理员老师请加入该群交流。

                                                   云南大学教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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