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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统计与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1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我校已将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将纳入教师和学院教学工作量考核内容。为考核学院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奖励教师在本科教学建设中所作出的贡献,学校将开展相关业绩的统计与核算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算原则

(一)按标准核算原则

教学建设工作量统计与核算的办法,参照《云南大学教


师岗位基本工作量要求及核算办法(试行)》(云大人〔2018〕2号)的附件2《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中“(二)教学建设工作量核算标准”执行。

(二)按本校第一贡献原则

所有教学研究成果和项目必须以云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主持单位。凡涉及到集体或团队项目的分值均为总分。项目总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贡献核定分值到具体项目参与人,不得重复计算。

(三)不重复申报原则

同一项目或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时,按最高级别核算分值,不累计计算。同一项目或成果由多个教师共同完成的,以第一完成人进行申报,其他成员不得同时申报。同一项目或成果不得同时申报学校科研工作量奖励和教学建设工作量奖励,否则取消该项目或成果的计分及奖励资格。

(四)实事求是原则

教学建设工作量的申报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扣除已核算分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统计范围

(一)统计的项目范围

1、各类教学奖励及教学竞赛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师教学比赛、教学名师及团队。

2、教学研究项目及教研论文: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3、教学建设项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优质生源基地、实践教学项目建设、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教材建设等。

4、指导本科生各类研究项目申报、竞赛获奖: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奖的学科竞赛指导、本科生科研项目等。

(二)统计的时间范围

所有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三、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的统计与核算

(一)教师个人申报

1、教师根据自己的业绩,填报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的相关表格(见附件1)。

2、除学校立项的建设项目或奖励的成果项目外,其它所有业绩均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1项成果对应1个PDF文件,命名为“学院+姓名+成果名称”),交由学院审核。

①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须提交论文的PDF电子版(含期刊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

②已出版的教材:须提交1份教材的PDF电子版(含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

③获奖类项目:须提交1份获奖证书的PDF电子版。

④非校级立项的建设项目:须提交1份立项通知或正式文件的PDF电子版。

(二)学院统计汇总与核算工作量

学院对教师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照学校文件(见附件2),将教师各类业绩换算成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即学院填写“核算分数”一栏)

(三)学校统计汇总与核算工作量

学校教务处根据学院上报材料,最终形成各学院《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核算一览表》,并按照总分高低进行排序。

四、工作安排

(一)教师个人申报和相关材料提交

教师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PDF电子版的证明材料,提交学院。

(二)学院审核、核算与汇总

2019年10月25日(周五)下午5:00前,各学院分类审核与汇总相关表格(即附件1中的7个工作表),纸质版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明远楼205室,电子版(含PDF版证明材料,按工作表名称归类后,形成不同文件夹,以工作表命名文件夹)发至王帆老师的OA办公系统账户,电话:65033907。

(三)学校审核、汇总与公示

1、教务处完成各类项目信息的汇总,对照证明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向全校公示。如有异议,所有教师均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教务处将进行复核、处理。

2、教务处将最终核算材料提交学校审批。

(四)学校奖励和考核

学校审批后,教务处将已审核的各学院《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核算一览表》返回学院,并按照学院总分打包拨发奖励酬金,由学院发给各位教师。

五、其他说明

(一)上年度项目或成果的补报事宜

2017年1月1日—2018年8月31日完成的项目或成果,但在去年没有上报的,可进行补报。表格及相关材料须单独做成1个文件夹上报(文件夹命名为补报)

(二)个别项目或成果工作量的等级认定事宜

1、凡单纯由各级协会或行业企业(非官方)主导的相关项目或成果,不列入工作量认定范围;

2、凡全国性协会或行业企业与政府共同开展的项目(成果),视为省级项目(成果);凡全省性协会或行业企业与政府共同开展的项目(成果),视为校级项目(成果);

3、组织方、获奖等级等相关信息填报不清楚的比赛、获奖不列入工作量认定范围;

4、艺术、体育类的校内比赛不列入工作量认定范围。

(三)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工作量的等级认定事宜

2019年,我校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统一列入教学研究项目(工作表2),可在项目类别中选择“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工作量同“校级教研项目”。

(四)校级课程建设项目认定范围的提醒说明

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类型较多,主要包括在线课程、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示范课程、线下精品课程、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已认定)等。个别类型如不能对应,可统一选择“校级精品课程”。

本项工作涉及到广大教师的切实利益,请各学院(部)务必按照规定时间(2019年10月25日下午5:00前把相关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至教务处,以免影响全校奖励分值的核算、汇总与拨发。

特此通知。


附件:

1、《云南大学2018——2019学年各类教学建设项目统计核算表》(含7个工作表)

2、《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


                                                            

                                                            云南大学教务处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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